转发——陕西省财政厅行政处罚结果公告
作者:陕西省财政厅采购处 时间:2023-02-21
陕财办罚字〔2022〕2号
一、相关当事人
当事人: 西安胡门网络技术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610113321976012c
地址:陕西省西安市高新区茶张路1号1幢1单元11701室
二、基本情况
2022年8月15日,本机关收到陕西省审计厅《审计事项移送处理书》,指出你公司和西安索尔软件科技有限公司、探知图灵科技(西安)有限公司在2020年参与“西安石油大学计算机学院大数据专业实验教学软硬件平台建设”政府采购项目中,涉嫌串通投标。本机关依法启动监督检查程序,经调查,查明你公司存在《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87号)第三十七条第(二)项“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情形,视为投标人串通投标。本机关于2022年10月19日向你公司送达《陕西省财政厅行政处罚告知书》(陕财办罚告字﹝2022﹞4号),告知违法事实、拟作出的行政处罚事项及依据,并告知你公司享有陈述、申辩以及听证的权利。你公司于2022年10月28日向本机关提出听证申请。本机关于2022年11月23日组织听证会,听证时,你公司对违法事实未提出充足证据予以否认。
三、处罚结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第(三)项、《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七十四条第(七)项的有关规定,本机关决定对你公司作出如下行政处罚:对你公司处以该项目采购金额(115.9万元)千分之五,即人民币5795元(大写:伍仟柒佰玖拾伍元整)的罚款。
陕西省财政厅
2022 年 12 月 30 日
原文链接:http://www.ccgp-shaanxi.gov.cn/freecms/site/shaanxi/ggxx/info/2022/33be01286aa74de1bfe410df91ddfa81.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