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石油大学鄠邑校区雨污分流改造工程竣工结算审核项目磋商公​告-j9国际站登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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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石油大学鄠邑校区雨污分流改造工程竣工结算审核项目磋商公​告

作者:审计处 时间:2024-07-04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西安石油大学鄠邑校区雨污分流改造工程竣工结算审核。

2.工程概况:

西安石油大学鄠邑校区雨污分流改造工程主要为鄠邑校区雨污分流改造施工,将现状合流管道做雨水管道使用并局部新建雨水管道,重新新建污水管道系统,达到整个校区的雨污水分流效果。本工程分为南、北两个区域,施工时分区分段进行。本项目合同金额909.303852万元,送审金额约953万元。

预算金额:60000.00元。

采购需求:本次招标范围为西安石油大学鄠邑校区雨污分流改造工程竣工结算审核,具体以招标人要求为准。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及有效的营业执照;

2.投标人应具备工程造价咨询业务资格;

3.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国家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土建专业)资格,且在本单位注册并缴纳社保;

4.投标人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shixi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投标人须提供有效证明资料(网页截图加盖公章);

5.财务状况报告:法人提供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完整的2023年度审计报告,或提交自2024年1月1日以来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其他组织和自然人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财务报表;

6. 税收缴纳证明:提供自2023年6月1日以来至少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的相关凭据(时间以税款所属日期为准、税种须同时包含增值税和企业所得税),凭据应有税务机关或代收机关的公章或业务专用章,依法免税或无须缴纳税收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应证明文件;

7. 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提供自2023年6月1日以来至少一个月已缴纳的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等),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

8.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分包、转包,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招标活动。

三、磋商文件的获取方式:

1.时间:即日起至2024年7月11日17:30止(双休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西安石油大学雁塔校区行政楼522办公室;

3.方式:现场报名,磋商文件以电子版发送到指定邮箱。

注:(1)报名时间:每日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30

(2)报名时请携带单位介绍信原件、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营业执照等资料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

四、磋商响应文件递交:

截止时间:2024年7月15日下午3:00;

地点:西安石油大学雁塔校区会议中心第四会议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西安石油大学

地址:西安市电子二路18号

联系人:王老师

电话:029-88382350

2.招投标办公室电话:88382832

3.监督电话:88382230

地   址:陕西省西安市电子二路18号西安石油大学国有资产处(招投标办公室)行政楼206室
电话:88382832  |   邮编:710065   |   传真:88382337 |  email:zhbb@xsyu.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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