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规范学校政府采购工作,严格执行政府采购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确保招投标工作的公开、透明、公平和公正,现就我校政府采购社会代理机构进行公开遴选,欢迎符合本项目遴选资质,有能力提供政府采购代理服务的社会代理机构前来参加。本次遴选不接受联合体申请。
一、遴选内容:
在符合资质条件要求的社会代理机构中择优选择4家招投标代理机构,负责我校2016年6月至2017年12月政府采购项目的招标代理业务。学校将结合政府采购项目情况和代理机构的服务委托代理项目。
代理服务范围包括:项目技术参数论证,编制招标文件,发布公告,组织开标、评标,协调合同签订及货物验收等。
二、遴选条件: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具有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原甲级资质,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
3.具备专业的招标业务团队,有编制招标文件的专业力量;
4.具有三年以上政府采购代理经历(以陕西省政府采购网公告截图为准),具有高校政府采购代理业绩可酌情优先;
5.近三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整改或财产被接管、冻结的状态;
6.项目负责人须在本单位从事政府采购工作三年以上,完成3个以上类似业绩,经验丰富、态度优良、效率快捷,具有熟练掌握和运用相关政策法规解决问题的能力;
三、遴选应准备材料:
1.法人授权书原件、法人及被授权代表的身份证明,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和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甲级资质证书。
2.机构简介及代理组织方案。代理组织方案应包含政府采购服务流程、服务承诺等方面具体做法和保障措施,以及针对高校采购特点提供的合理化建议及证明材料等。
3.代理服务收费标准。
4.近一年度财务审计报告,近3个月内公司正常缴纳社保的证明材料,近三年无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
5.近三年高校政府采购项目代理业绩(提供中标通知书、对应的招标代理合同关键页,委托人评价意见等)。
6.拟派人员一览表及拟派的项目负责人(中选后非特殊情况下不得更换)等主要人员简历、职称证书、执业资格证书及其所从事的近三年内高校政府采购项目代理业绩,遴选时项目负责人须到场。
7.报名人认为其它需提交的材料。
8.以上材料均装订在申请文件中,申请文件要求一正二副,封面应清楚载明单位地址、联系人及联系电话,并标明“正本”或“副本”。申请文件须装袋密封,封口、申请文件封面及申请文件的主要内容须加盖单位公章和法人章(或签字)。
四、遴选流程:
1.报名截止时间:2016年5月31日18:00
上班时间:上午8:00-12:00;下午14:30-18:00
2.报名地点:西安石油大学校本部行政楼206室
联系人:张老师 联系电话:029-88382832
3.报名时须持有:
(1)法人授权委托书(包含法人及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法人参加的仅提供身份证),委托书须加盖公章和法人章(或法人签字);
(2)营业执照、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三证合一的提供标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副本);
(3)遴选条件中要求的代理资质;
(4)近三年无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
(5)项目负责人业绩等遴选条件中要求的其他证明材料。
(6)近一年度财务审计报告,近3个月内公司正常缴纳社保的证明材料。
以上均为必备条件,在递交报名材料时须携带原件及复印件(须加盖单位公章,装订在报名材料中)。报名材料封面应清楚载明单位地址、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4.递交遴选申请文件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5.学校组织相关专家组成评审小组,依据代理机构资质、代理服务费报价、遴选文件响应情况、从业经验、人员配备、业绩、服务质量等方面进行综合评估,确定遴选单位,并进行公示。
6.监督电话:029-883822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