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规范学校采购与招标工作,严格执行采购招标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确保招投标工作的公开、公平和公正,现就我校招标代理机构进行公开遴选,欢迎符合本项目遴选资质,有能力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社会代理机构前来参加。
一、遴选内容
在符合资质条件要求的招标代理机构中择优选择5家,负责我校采购项目的招标代理业务。学校将结合采购招标项目情况和代理机构的服务情况委托代理项目。
代理服务范围包括:协助项目论证,编制招标文件,发布公告,组织答疑,组织开标、评标,质疑投诉解决,协助合同签订及货物验收等。
二、服务期限
本次服务期限:2021年7月1日至2024年6月30日。招标代理机构服务期间如有违法、违规及其他不良记录出现,学校有权立刻暂停或取消其代理资格。
三、资格要求
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提供合法有效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2.具有政府采购招标代理资格,须在陕西省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登记名单中(提供截图证明,加盖企业公章);
3.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参加遴选的,须出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授权他人参加遴选的,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身份证;
4. 财务报告:提供经审计的2019年度或2020年度的财务报告(含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所有者权益表及附注);
5.税收缴纳证明:提供遴选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以内至少一个月已缴纳的纳税证明材料;
6.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提供遴选截止时间前至少一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纳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
7. 近3年内在经营活动和招标采购相关活动中没有违法、违规、违纪,或被行政主管部门暂停或取消代理资格的情况的声明(注:单位成立未满三年的,时间要求为成立之日至今)。
四、遴选要求
1. 有熟悉招标采购法律法规、具备编制采购文件和组织采购活动等相应能力的专职从业人员,配备不少于3人的项目组负责我校采购项目,指定专人负责处理协调所委托项目采购过程中的有关事务;
2. 指派的项目负责人有2年以上连续为省属高校代理招标业务的业绩;
3. 具有独立办公场所(总建筑面积不小于500平方米)且符合政府采购相关要求的开、评标室(3间或3间以上)。
4. 开标场所距离西安石油大学雁塔校区东门直线距离不得超过6公里。
五、特别说明
上述资格要求及遴选要求均为必备条件,报名时须持有报名表、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营业执照、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财务审计报告、社保缴纳证明、项目组情况(含项目负责人等主要人员简历、职称证书、执业资格证书及业绩等)、办公场所证明材料、获奖情况等遴选及资格要求的其他材料。在递交报名材料时须携带相应材料原件及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报名单位请点击遴选公告附件下载报名表,并如实填写。
本项目设置资格审查环节,对遴选申请人报名提交的资格及遴选要求证明材料进行审核及现场考察核实。资格审查合格的申请人方可进入后续环节。
五、报名时间、地点
1.报名时间:2021年5月 17日至2021年5月21日上午8:00-12:00;下午14:30-18:00
2.报名地点:西安石油大学雁塔校区行政楼206室
联系人:广老师、杨老师
联系电话:029-88382832
3.监督电话:029-88382230
招投标办公室
2021年5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