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级各部门、单位,各批量集中采购供应商:
经研究,自即日起,省级单位停止执行2018-2019年度办公设备批量集中采购结果,自行采购限额以下的办公设备通过陕西政府采购电子卖场平台进行采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停止执行批量集中采购结果的品目包括台式计算机(含一体式计算机)、便携式计算机、复印机、打印机。
二、省级单位采购上述品目的产品单项或批量采购预算在50万元以下的,实行电子卖场采购,采购单位自行选择直购、议价或竞价方式。采购完成后及时将采购合同在网站公示。采购金额
在20万元以下且未编制采购预算的,可直接在电子卖场发起采购任务进行采购。
三、本通知中“以上”含本数,“以下”不含本数。
陕西省财政厅
2020年4月10日